星期一, 11月 03, 2025

【建物測量】~ 如何申請實施建築管理前建造之建物第一次測量?申辦時如何收費?

一、實施建築管理前建造之建物,無使用執照者,得填具建物測量申請書(或建物測量及標示變更登記申請書),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及土地登記規則第79條第3項規定之文件向登記機關申請建物第一次測量。

二、規費計收如下:

  1. 建物位置圖測量費*:以整棟建物為單位,每棟新臺幣4,000元。
  2. 建物平面圖測量費:以每建號每層每50平方公尺為單位,不足50平方公尺者,以50平方公尺計,每單位新臺幣1,000元。

3、本市實施建築管理日期如下:

  1. 舊市區:民國45年5月4日。
  2. 文山區:民國58年4月28日。
  3. 南港、內湖區:民國58年8月22日。
  4. 士林、北投區:民國59年7月4日。

*同棟其他區分所有權人申請建物位置圖測量時,可調原勘測位置圖並參酌使用執照竣工圖說或建造執照核定工程圖樣轉繪者,以每建號新臺幣200元計收。


收購 持分土地共有土地土地 ~~~ 0982-683151   龍 先生


星期一, 10月 20, 2025

【建物測量】~ 都市更新建物第一次測量預審申請條件?如何申請?

實施者(起造人)依照建築法規規定向本市建築管理處申報都更建物屋頂版勘驗完成後,即可填具建物測量申請書(註明都更預審),檢附完成申報勘驗紀錄及建造執照設計圖,向轄區地政事務所申請。


收購 持分土地共有土地土地 ~~~ 0982-683151   龍 先生

星期一, 10月 06, 2025

【土地複丈】~ 如何申請土地合併?申辦時如何收費?

一、申請人欲將同一地段、地界相連、使用性質相同之數宗土地,合併為1宗時,得填具土地複丈及標示變更登記申請書並檢附土地所有權狀正本及相關證明文件,向本市任一地政事務所申請(可跨所代收)。

二、為鼓勵合併土地以利地籍管理,故申請合併複丈免納複丈費,僅計收書狀費(合併後每張新臺幣80元計收)。



收購 持分土地共有土地土地 ~~~ 0982-683151   龍 先生

星期一, 9月 22, 2025

【土地複丈】~ 如何申請土地分割?申辦時如何收費?

一、申請人欲將1宗土地分割為2宗以上之時,得填具土地複丈及標示變更登記申請書並檢附土地所有權狀正本及相關證明文件,向本市任一地政事務所申請(可跨所代收)。

二、依土地面積及申請內容,分別計收基本費及施測費,可使用內政部「土地複丈規費服務網」試算規費;另加計書狀費(分割後每張新臺幣80元計收)。



收購 持分土地共有土地土地 ~~~ 0982-683151   龍 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