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2月 28, 2019

【收購持分、共有土地】~ 共有土地分割糾紛處理方式之探討~(二)

二、仿照地籍清理條例明訂調處如發生損害應向他共有人求償
 不動產糾紛調處委員會之設置對於民眾固有好處但就政府立場而言則係加重其負擔,依「直轄市縣〈市〉不動產糾紛調處委員會設置及調處辦法」規定其執行秘書及工作人員均是由主管地政業務人員派兼,且部分委員亦由業務主管擔任依地政業務繁忙之程度尚須兼辦調處業務難免影響其作業品質及調處結果現行民意高漲行政機關動輒得咎,如此可避免行政機關責任過重,以利調處業務推動,況且共有土地完成調處共有物分割登記後,共有人得單獨自由處分、使用收益其土地,分割利益歸共有人,因同屬行政機關介入私權爭執性質,故應仿照地籍清理條例第28,29,30條規定塗銷抵押權、地上權、限制登記有受損害者由土地所有權人負損害賠償責任之法例,明定經依調處結果辦理「調處共有物分割」登記後,如共有人認有發生損害應向他共有人求償始符公平正義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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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四, 2月 21, 2019

內政部 (( 新訂)) 國土調查 及 監測辦法

作者:MyGoNews方暮晨
時間:2019-02-21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衛星及高解析航遙測影像,有助國土規劃及管理,讓大面積濫墾濫伐或偷挖魚塭等不當利用現形。內政部2019年2月21日部務會報通過訂定「國土利用現況調查辦法」及「土地利用監測辦法」,將現行推動行政業務法制化,明確規範調查及監測的時間、範圍及方式,將來每5年至少辦理1次全國調查、每年也至少辦理2次土地監測,並將整合各機關資源共同調查,以更有效掌握國土利用及變化,遏止不當土地使用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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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 2月 18, 2019

小組上路 新北 (( 結合區里長 )) 全力推動 都市更新

作者:MyGoNews林湘慈
時間:2019-02-18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新北市都市更新推動小組於2019年2月18日召開第1次會議,副市長陳純敬表示都市更新要將過去被動受理轉為主導統籌的角色,推動小組以都市更新決策指揮中樞、協調跨局處合作及督導分工的主要功能,加上3月底成立推動辦公室,結合各區公所及里辦公室全面動員,展現新北全力推動都更決心。 
 
陳純敬指出,推動辦公室第一階段任務將選擇捷運周邊策略地區辦理說明會,須結合民政系統區長、里長,以6個月內辦理百場說明會為目標,目前規劃以板橋、新莊為核心,讓市府都更政策能讓市民理解。市府也要引導民間參與都更,就必須提供簡單、便利的申辦程序,所以提出簡化書圖作業,不僅讓民眾申辦都更籌備時間外亦可精進少紙化政策;另為鼓勵捐贈公益設施,後續市府將明確提出各單位公益空間使用需求,讓民間有所依循。
 
都更處進一步說明,目前新北市採以都市更新暨都市設計聯席審議方式,實施者需製作都更計畫書及都設報告書等2套書圖,其製作與修正時間佔相當程度負擔。為此,市府將2套計畫書內涉及重複章節予以整合簡化,大幅降低民眾製作及修正書圖時間,預計3月底前完成配套措施。此外,在公益設施捐贈獎勵誘因上,民眾反映捐贈需求不明確,而使案件審議延宕。推動小組決議1個月內由城鄉局研議執行細節並邀相關單位共同研商,朝向明確、簡化方式辦理,並定期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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