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分土地 / 共有土地/ 處理與研討 ~~~ 0982-683151 龍 先生
星期五, 7月 01, 2022
08.如何申請經營租賃住宅服務業?
一、申請許可:經營租賃住宅服務業者,應向公司登記主管機關申請預查「租賃住宅代管業」、「租賃住宅包租業」營業項目,並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許可。
二、申請登記:租賃住宅服務業許可後3個月內應辦妥公司登記,完成公司登記後6個月內應繳存營業保證金、置租賃住宅管理人員及加入登記所在地之同業公會,並檢附上開證明文件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租賃住宅服務業登記,領得登記證後始得營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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