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2月 06, 2020

【收購持分、共有土地】~ 共有道路能否分割

  共有道路,除請求分割之共有人,願就其分得部分土地為他共有人設定地役權(民法第八百五十一條)外,原則上不得分割(最高法院五十八年度台上字第二四三一號判例)。亦即基於民法第八百二十三條第一項但書之規定,認為就共有道路之使用目的而言,不能分割該共有道路。

收購持分共有繼承土地 ~~~ 0982-683151   龍 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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