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3月 13, 2018

房地知識 ((贈與房屋)) 予子女 未達 稅務標準,仍要「注意這個」

作者:MyGoNews方暮晨
時間:2018-03-10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近日接獲民眾來電詢問:將房屋贈與子女,未達贈與稅課稅標準,為何還要報繳贈與契稅?
 
稅捐機關表示,贈與稅屬國稅,以贈與人為納稅義務人,贈與人每人每年有220萬元以下額度贈與免稅之規定;但贈與契稅則屬地方稅,以受贈人為納稅義務人,子女受贈取得房屋,依契稅條例並無相關免徵規定,無論其契價多少皆需按規定於立約日起算30日內申報契稅,並按6%稅率計徵。
 
稅捐機關特別提醒,不依規定期限申報契稅者,每超過3天,會加徵應納稅額1%的怠報金,最高以應納稅額為限,但不得超過新台幣1萬5,000元。所以請民眾注意申報期限,以免逾期受罰。

沒有留言: